| 1.贯彻执行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以及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的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制定全市驾培行业的发展规划,科学合理调控驾培市场,保障驾培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。
2.依法对辖区内驾驶培训学校、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,建立培训质量考核体系,加强培训质量的监督管理,确保培训质量。
3.积极开展驾培市场的调研,驾驶对培训市场的指导、协调和监督管理,营造公正、公开、公平的驾驶员培训管理机制,探索适合我市驾培行业实际的市场和管理模式。
4.负责全市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条件的审核和考核、发证工作,建立全市营运驾驶员档案及档案管理制度,加强对营运驾驶员《从业资格证》异动、增驾、审验、换证等的管理。
5.按照“三关一监督”的要求,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。加强对对从业资格培训单位的监督管理,建立质量考核制度,确保培训质量。实行从业资格考试的微机化、程序化,严格考试纪律,把好从业资格考试关。
6.依照法定的权限、程序,负责受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、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立项申请、审核资质条件和报批工作,做好全市培训业户的年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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