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1.宣传、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道路、水路运输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,维护运输市场秩序。
2.组织实施本辖区内道路运输、运输辅助业及运输服务业(包括道路客货运输、搬运装卸、车辆检测、机动车维修、汽车租赁、汽车驾驶员培训)等行业运政稽查工作,查处违反运政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各类违章案件。
3.负责全市运政稽查工作的组织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和宣传工作。
4.负责研究制订运政稽查工作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,按时完成各类统计资料的汇总、上报。
5.领导组织、指挥全市范围内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。
6.负责运政稽查队伍的培训、考核、督查和行风建设工作。
7.负责道路运输市场各类信访、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。
8.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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