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1.宣传、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,维护运输市场秩序。
2.负责对本辖区内道路运输、运输辅助业及运输服务业(包括道路客货运输、搬运装卸、车辆检测、机动车维修、汽车租赁、汽车驾驶员培训等)的源头稽查工作,查处违反运政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各类案件。
3.加强同辖区内相关部门的配合,负责对本辖区内高速公路出入口(沪宁高速东、西出入口,苏嘉杭高速城区出入口)和汽车客运站及周边地区实施综合整治。
4.负责做好运政稽查的各类基础台账,按时完成各类统计资料的汇总、上报,及时向支队和有关科室反馈稽查信息。
5.参与全市范围内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,协助配合各大队做好相关稽查工作。
6.负责本管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各类信访、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。
7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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