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1.宣传、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,做好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解释工作。
2.负责审核运政稽查支队各直属大队查获的各类道路运输违章案件。
3.负责运政稽查支队各直属大队需立案案件的审核,制作立案建议书,保管立案案件的相关证照和暂扣或保存物品凭证,并做好立案案件违章当事人与案件调查人调查时间的预约、协调工作。
4.负责处理运政稽查支队各直属大队查获的各类道路运输违章案件;负责营运车辆逾期维护、检测的处罚(理)工作
5.负责逾期未处理运输违章案件的执行、强制执行和优化执行方式工作。
6.负责运政稽查支队各直属大队有关运政稽查情况的统计、汇总,并做好有奖举报案件的奖励工作。
7.指导各市、区运政稽查大队的案件处理工作,提高案件处理质量和结案率。
8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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